生态环境部公告2026年第8号发布的1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中,有两项把水质重金属监测的灵敏度又推进了一个量级:《水质 银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451—2026)和《水质 铝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452—2026)。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2026年1月20日批准、2026年5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溶性银/总银、可溶性铝/总铝的测定。
江苏班底主持起草,长三角机构集体验证
值得本地检测同行关注的是,这两项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均为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包括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项国家监测方法标准由省内地市级监测中心主持起草、四家江苏机构参与验证,反映出江苏在水质重金属分析方法研究上的技术积累已经进入国家标准供给端。
银:检出限0.4 μg/L,与火焰法形成浓度分工
HJ 1451—2026规定,样品经消解后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经干燥、灰化、原子化形成银基态原子蒸气,在328.1 nm特征谱线下测定吸光度定量。进样体积为20 μL时,可溶性银和总银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4 μg/L,测定下限均为1.6 μg/L。标准把可溶性银定义为未经酸化的样品经0.45 μm滤膜过滤并经消解后测定的银,总银为未经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测定的银,两者需分别采集。
这一灵敏度水平,正好补上此前水质银测定方法的低浓度空档。同为2026年发布的HJ 1443—2026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更适合浓度较高的工业废水;石墨炉法则把地表水、地下水中微克每升级别的银纳入可测范围。两者不是替代关系,而是按浓度区间分工——实验室在方法选择时应依据样品预期浓度和监测目的确定,而非默认沿用单一方法。
标准对采样保存也提出明确要求:样品加硝酸调节至pH值≤2、避光保存,14 d内完成测定;但感光材料生产、胶片洗印和镀银等行业废水,采集后不加酸并须在24 h内测定——这条特殊规定直接对应银的实际排放行业,容易在受样环节被忽略。
铝:309.3 nm波长测定,检出限2 μg/L
HJ 1452—2026在309.3 nm波长下测定,进样体积为20 μL时,可溶性铝和总铝的方法检出限均为2 μg/L,测定下限均为8 μg/L。标准将可溶性铝定义为未经酸化的样品经0.45 μm滤膜过滤后所测定的铝,总铝为未经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测定的铝。干扰控制方面,样品中浓度低于100 mg/L的钙、铁、锰、铜、锌、镍、钴、镉、铅、锡、铬,以及浓度低于1000 mg/L的钾、钠、硝酸根、硫酸根、氯离子对测定结果无显著影响;基体干扰严重时可采用标准加入法测定,标准以资料性附录给出了标准加入法和方法准确度数据。
实验室换版准备清单
距离实施日期,检测机构需要完成的准备包括: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须具备背景校正功能,配备对应元素空心阴极灯与热解涂层石墨管;消解设备需满足标准对电热消解仪(温控精度±5 ℃、可控温度大于180 ℃)与微波消解仪的技术要求;按新标准开展方法验证并形成检出限、精密度、加标回收等验证数据;涉及银、铝检测项目的机构应同步核对CMA资质范围内的方法标准编号,需要扩项或变更的尽早申报;同时修订采样与样品保存作业文件,把可溶性与总量分别采集、特殊行业废水24 h时限等要求落到现场表单上。
【JSEHS康达检测点评】银和铝在很多客户的监测清单里属于"非常规项目",但一旦涉及电镀、感光材料、铝加工、给水处理等行业,就是绕不开的关键指标。HJ 1451—2026与HJ 1452—2026把测定量级压到微克每升,对样品前处理洁净度和石墨管状态的要求随之提高。康达检测作为江苏本地检测机构,正对照两项新标准完成方法验证与设备核查,并在受样阶段明确可溶性与总量分采、特殊行业废水时限等细节,确保客户水样中银、铝的检测数据在2026年5月1日后即符合新国标口径。
摘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卫通〔2026〕6号,批准 GBZ 97—2026《职业性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GBZ 104—2026《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5—2026《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三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自2027年5月1日起实施,替代2017版。
正文2026年5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发布〈职业性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等6项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6〕6号),批准发布 3 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与 3 项卫生行业标准/推荐性标准........
摘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市监检测发〔2026〕15号),自2026年2月24日发布之日起实施。新规把监管重心从"以机构为主"转向"机构与个人并重",明确7类禁止行为与5类应予拒绝情形,并将适时建立全国统一的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禁止从业名录。
正文为加强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市监检测发〔2026〕15号),自2026年2月24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摘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便函,就无机化学工业、汽车制造两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公开征求意见,以统一管理尺度、规范审批。
正文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环办便函〔2026〕246号,就《无机化学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和《汽车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材料........
摘要危险废物鉴别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GB 5085系列7项鉴别标准及GB 34330-2025通则,按「废物判定—名录—特性鉴别—专家认定」路径开展属性判别。
正文危险废物鉴别,是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关键技术支撑,其结论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环境管理责任与合规处置成本。依据现行法规与技术标准,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判别遵循清晰的路径:首先判断是........
摘要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从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水排放管控、强化农业灌溉用水水质保障、加强环境执法四方面明确举措,压实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
正文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作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的配套制度文件,从四方面为农业灌溉用水安全加上防护锁。针对工业企........
摘要生态环境部近期修订并新发布一批生态环保政策、标准与规范,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全链条管理、HJ 166—202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3—2026颗粒物采样器要求及废电器污染控制,多项变化自2026年起施行。
正文生态环境部近期修订并新发布一批生态环保领域政策、标准与规范,覆盖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土壤环境监测、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检测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多个方向,多项要求自2026年起陆续施行。在消耗臭氧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