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8月3日发布《关于设立滨州北部远海倾倒区的公告》,在渤海山东滨州北部海域新设一处用于疏浚物等废弃物海洋倾倒的远海倾倒区,依法保障沿海港口航道建设与运行维护的规范化处置需求。这是继《海洋倾倒区选划技术导则》发布后,渤海海域倾倒区布局优化的又一重要举措。
法定依据:海洋倾废全过程从严监管
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海洋倾倒区规划,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及时选划海洋倾倒区,征求交通运输、渔业等部门和海警机构意见,并向社会公告;第七十五条规定,获准和实施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其倾倒作业船舶等载运工具应当安装使用符合要求的海洋倾倒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倾倒区的新设,正是上述法定选划与公告程序的具体落地。
现实需求:环渤海疏浚物处置需要规范终端
随着环渤海地区港口航道疏浚、岸线整治、重大涉海工程持续推进,疏浚物产生量保持高位。海洋倾倒区是依法、规范处置疏浚物的重要终端,新设滨州北部远海倾倒区,有利于优化渤海倾倒区空间布局、保障沿海重大工程顺利实施。与此同时,法律明确"国家鼓励疏浚物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避免或者减少海洋倾倒",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与末端规范倾倒协同推进,是海洋倾废管理的基本取向。
标准衔接:选划—评价—监控全链条
本次倾倒区设立与近期一系列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形成呼应:HJ 1481—2026《海洋倾倒区选划技术导则》(2026年8月7日公告)统一了倾倒区选划技术要求;HJ 1466—2026《海洋倾倒在线监控技术规范》明确了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与数据传输要求;2026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的《海洋倾倒物质评价规范 疏浚物》则细化了疏浚物海洋倾倒的物质评价标准。三者共同构筑"选划—评价—监控"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JSEHS康达检测点评】海洋倾倒区规范化管理对监测机构的采样调查、物质评价与在线监控数据质控提出了系统化要求。康达检测可依托海洋与近岸环境监测能力,围绕疏浚物特性检验、海洋倾倒物质评价及沿海工程环境调查,为港口航道建设运行与海洋生态保护协同提供扎实的第三方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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