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6年第7号批准的HJ 1444—2026《环境空气 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牵头起草,将环境空气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组分由旧标准的4项扩展至10项,为恶臭污染与特征硫化物管控提供了统一、灵敏的监测依据。
一、测定对象:10种典型含硫化合物
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硫化氢、羰基硫、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二硫化碳、甲乙硫醚、噻吩、乙硫醚和二甲二硫等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这10种物质多为化工、制药、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畜禽养殖等行业无组织排放与恶臭投诉的特征污染物,也是《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管控的重点对象。
二、方法原理与性能
采用全惰性化真空采样罐(苏玛罐)采集空气样品,经预浓缩、热解吸后进入气相色谱分离,由火焰光度检测器(FPD)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当取样体积为400 mL时,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9 μg/m³ ~ 0.3 μg/m³,测定下限为0.36 μg/m³ ~ 1.2 μg/m³,灵敏度显著优于旧标准,可精准捕捉低浓度无组织恶臭污染。
三、与旧标准的主要变化
本标准替代《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法》(GB/T 14678—1993)。主要技术变化包括:标准名称调整;测定目标化合物由4种扩展至10种,新增羰基硫、乙硫醇、二硫化碳、甲乙硫醚、噻吩、乙硫醚;采样由采气瓶/气袋改为全惰性化真空采样罐,样品稳定性大幅提升;建立完整的采样罐清洁、气密、惰性、空白与校准等全流程质控(QA/QC)体系。
四、对检测机构的意义
新标准对全流程惰性化提出"红线"要求——硫化氢、硫醇类易吸附于普通金属管路,所有接触样品的部件须惰性处理并配套无硫密封件。检测机构在开展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含硫化合物与恶臭监测扩项时,需同步核查采样罐、预浓缩仪、气相色谱(FPD)及标准气体等能力配置,并按新标准更新方法验证与原始记录。
【JSEHS康达检测点评】
HJ 1444—2026的落地,意味着恶臭与含硫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监测进入"10种组分、惰性化采样、全程序质控"的新阶段。康达检测将持续跟踪新标准扩项要求,完善环境空气及无组织排放监测能力,配合化工、医药、市政环保等客户做好恶臭污染物合规监测与自行监测方案更新,以更灵敏、更规范的数据支撑异味扰民投诉溯源与达标管控。
摘要《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施行,第三十四章确立新污染物风险管控制度,明确四大类新污染物与重点管控清单。
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在「每天学一典」普法解读中,生态环境部门聚焦第三十四章「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这是新污染物治理首次以国家基本法律形式确立制度框架。根据法........
摘要随生态环境部公告2025年第35号发布的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已于2026年7月1日实施,其中水质、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三项二噁英类测定标准为2008年版的首次修订,旧版同步废止。
正文随生态环境部公告2025年第35号发布的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已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3项是二噁英类测定方法标准的首次修订:《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摘要2026年8月15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案例,展现行政与司法协同成效;腾格里沙漠跨省案首创以生态效益抵扣损害的赔偿方式。
正文2026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当天,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的十大案例,集中展现长江、黄河流域和青藏高原等重点生态区域的改革实践。数........
摘要HJ 212—2025自2026年1月1日实施,噪声监管从在线监控升级为自动监测+智能监控一体,重点排污单位须联网,录音视频流纳入强制传输。
正文随着《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在即,HJ 212—2025《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意味着我国污染物监测体系从「在线监控」全面升级为「自动监测+智能监控」一体........
摘要第三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收录23种高风险物质,含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与长链PFAS类POPs。
正文生态环境部、国家疾控局近日联合印发《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收录23种类化学物质,为水、气、土壤中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管理提供基础支撑。名录里的『老面孔』和『新重点』并........
摘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修订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方案,在符合条件的园区推行环评豁免、降等、打捆审批等改革,有效期至2030年底。
正文近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杭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实施方案(修订)》,自2026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方案明确,在依法设立、已完成规划环评且环境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