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8:30 - 20:30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950056605
发布日期:2016-12-28 22:42:06 访问次数:149
2016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司法部、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和规范管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将环境损害作为新的鉴定种类实行登记管理,即一改传统的司法鉴定“三大类”为“四大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成为《决定》颁布10年来第一个经过商两高程序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落实两个《通知》的要求,近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司法厅做出重要举措,启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的专家库建设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江苏省将在年内稳步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为环境损害诉讼等提供专业服务,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江苏康达以十余年环境领域相关检测与鉴定的丰富经验,目前康达司法鉴定所也已同步启动“第四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相关工作。
日前,省司法厅公布了江苏省目前被列入省法院鉴定委托平台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和扬州、盐城、连云港、淮安五个环境检测中心站司法鉴定所等9家单位均在其中。此次两个《通知》的落实,为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立下规矩,意味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作为“第四类”正式纳入了司法鉴定的序列。 康达司法鉴定所是苏州市乃至全省领先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理念,康达主要致力于危废鉴定、环境检测、环境质量与损害司法鉴定、环境污染事故鉴定、生物材料毒物检验等技术服务,自成立以来,康达司法鉴定所已先后陆续开展了数十起环境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通过不断努力和鉴定实践,更好地为司法机关审理环境污染案件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持,让受到环境损害的当事人维权不再困难。